第71章(第2/5页)

徐惠清知道并不一定完全要按照电视剧里王姬的搭配,她给顾客搭配围巾时,会考虑她们衣服的花色,她们的肤色和这款围巾配不配等等,选出最适合她们衣服和肤色,最好白搭的围巾给她们。

于是她们穿上从徐惠清摊位上买的大衣,走在大街小巷的街头,就总能走出一股时尚气息来,仿佛她们真的是电视剧里的女主角们穿过了电视,走上了街头。

可还有一批顾客,她们明明穿的也是王姬的同款大衣,可因为大衣材质太差,甚至连仿都没有仿成一样的,不论是打板还是做工,连形似都没有做到,更别说神似了。

徐惠清一直没有降低她摊位上大衣的质量标准,其实羊城那边还有材质更好,含羊绒量更高的大衣,比如百分之三十的,百分之百羊绒的,但这些基本是不会出现在夜市摊位上的了,都是进入商场的品牌货,起价都是一两千,百分之百羊绒的,价格六千多,比现在很多人一年的工资还高。

光是羊城老板寄过来的这两批大衣,就为徐惠清挣了两万多块钱,赚来的钱她也没留着,继续从羊城老板那里进大衣和皮夹克x,也就是《在纽约》这部剧中,男主江文穿的外套。

皮夹克也分真皮和皮革材质的,还有更差的,穿不了几回就皮质脱落的。

和徐澄章合作的这个羊城老板是自家有厂,做的大约是中高端衣服,给徐惠清发来的全都是真皮材质的皮夹克,出厂价格半点都不比羊绒大衣便宜。

但女孩子舍得花一个月工资买羊绒大衣,却鲜少有男人舍得花一个月工资买一件皮夹克,因为一件好的羊绒大衣,可以穿十年,甚至十几年,都还能拿的出手,穿的出去,依然是好衣服,可男人穿衣服费衣服,一件皮夹克买回去,今年买了,明年可能就能在衣服上找到被烟头烫出来的洞了。

所以比起大衣,皮夹克在徐惠清的摊位上卖的并不算很好,大家都更愿意去别的摊位买一些便宜些的,人造革的皮夹克,也不愿意花那么多钱,买真皮的。

不过这年代,也不是没有有钱的,舍得花钱的男的,头一个在徐惠清摊位上买皮夹克的,就是徐澄章。

他开着一辆洗的干干净净,闪亮的四个圈的车,出现在夜市上,然后把车就停在徐惠清摊位旁边的马路边一点,下了车后,就直奔徐惠清的摊位。

见徐惠清摊位上的皮夹克,问的人多,买的人少,他就要了一件,自己穿在身上试了试,然后左手拿着大哥大,又手拿着公文包,就这么站在徐惠清的摊位上。

别人看到他手里拿着的大哥大,就知道这男的肯定有钱,这么有钱的男的,都在徐惠清摊位上买皮夹克,不由也凑过来看,还有人问徐澄章:“嗨,兄弟,这大哥大是真的吗?”

一句话把徐澄章给逗笑了:“这还能有假?当场就给围过来的顾客们表演了一个现场拨打电话。”

然后找了两件皮夹克,一件硬阔些穿在身上更有型的棕色牛皮的,正是和《在纽约》这部剧中男主江文的同款,一款黑色小羊皮的,皮质比较柔软,也更舒适,比较适合商务时穿。

他给徐惠清的彩电的钱,徐惠清都还没给他呢,哪里会要他的钱?

徐惠清不要钱,他也不硬给,穿着从徐惠清摊位上免费拿的皮夹克,也不走,就站在徐惠清的摊位旁边,自己的车前。

他个子不算很高,为了在徐惠清面前有点身高优势,他皮鞋的鞋跟都快有三厘米高了,让他在人群中的身高看着快有一米八的样子,但他那吊儿郎当拽拽的气质,和电视剧男主的扮演者江文很像,皮夹克穿在他身上,就像为他量身打造的一半。

现在就流行男主江文同款棕色皮夹克,他买了后,半只屁股坐在自己轿车的车头上,左手大哥大,右手香烟,在夜晚夜市的灯光下,一半身影背靠在漆黑如墨的阴影中,一半身影被夜市的灯光照的明亮。

别人看他一个开着汽车,手拿大哥大的男人,都在徐惠清摊位上买皮夹克,有想买皮夹克的男人,在对比了好几家摊位后,最终还是选择了徐惠清摊位上的皮夹克,说出去,自己这都是真皮的,牛皮的,你拿是人造革的,多有面子!

有了徐澄章这个开张后,后面买的人就多了起来,对面建筑工地上的马经理、几个包工头,一人一件,穿着皮夹克走在大街上,格外的拉风,就连给徐惠清建房子的程建军,都在徐惠清这里买了一件真皮的皮夹克穿在身上,也像个小老板了。

倒是羊城老板寄过来的羽绒服不太好卖,一共四十多件羽绒服,全部加起来卖出去也不到十件。

1993年到1994年的这个冬天,居然是难得的一个大暖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