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2章(第4/4页)

毕竟这人的过往很是复杂。

既和罗宝珠有点关系,又和罗振华有点关系。

后来一想,又怕自己多虑,毕竟在他的观念里,罗宝珠和罗振华是无论如何不会站在统一战线。

罗振华连他这个亲弟弟都不在意,更何况罗宝珠这个仅有一点血缘关系的妹妹。

他思来想去,心里认为可以接受帮助,但不知怎么还是有些犹豫。

这种犹豫不是出于李文旭的背景,而是对李文旭公司的担忧。

一家刚成立没两年的地产公司,有这么雄厚的资金替他渡过难关吗?

这该不会是什么新型的骗人手段吧?

或许钟维光与李文旭联起手来给他做局也说不定。

还是谨慎一点为好。

罗振民生性多疑,谁也不信任,即便到了公司快要破产的关头,即便是对他伸出援手的人,他也照样持着怀疑态度。

直到听说港城苏富比首次开辟翡翠专场拍卖中,李文旭以285万港元的高价拍下了全场最贵的一件翡翠手镯。

他母亲是个爱打扮的,这么多年也没买超过200万的高价手镯。

李文旭能够轻轻松松买下这么贵的手镯,资金力量不容小觑。

况且自从去年中英两国签订了协议之后,港城的房地产行业逐渐恢复,李文旭的利和地产之前低价收购的那些地皮,以及建筑项目和一些大楼,都开始逐渐盈利。

公司没上市,他无法查到对方的财务状况。

但有时候偏偏越是这样没上市的公司,现金流越是恐怖得可怕。

罗振民思考再三,最后决定给李文旭拨电话,讨论合作的问题。

在罗振民拨通这则电话时,罗宝珠正坐在港城中环房子的客厅里,拿着那只高价拍下的手镯,拉着自家姐姐罗玉珠坐在沙发上。

她特意回了一趟港城,最主要的目的便是处理这件手镯。

手镯质地细腻、色泽饱满,无一不展现传统手工雕刻技艺。

罗宝珠不爱戴首饰,但懂得欣赏。

这么一件漂亮的首饰,就该戴在合适的人手上。

她取出手镯,缓缓套进罗玉珠手腕。

手镯滑入罗玉珠白皙如雪的手腕上时,罗玉珠一眨不眨地盯着手腕上的翡翠手镯,眼里充满好奇。

一旁的徐雁菱问话:“这是多少钱买的?”

“200块。”罗宝珠随口扯了一个数字。

200块也不少了,想想以前过的那些苦日子,徐雁菱觉得多少有些浪费。

经过大起大落之后,徐雁菱的生活消费习惯产生巨大的改变,她现在花钱也不敢大手大脚,怕哪一天重新回到苦日子。

省一点是一点。

“你其实不用给玉珠买手镯,我那里不是还有些剩下的首饰嘛,玉珠想要戴,可以戴我那些旧首饰,你又多费钱买些首饰做什么。”

她手上还剩下一些以前没有来得及当掉的珠宝首饰,虽说不怎么值钱,但拿来妆点也足够了。

徐雁菱自顾自说着,凑过来仔细一瞧,大惊失色。

“这哪里是200块,这不是200多万的手镯吗?”

罗宝珠这是诓她不会看新闻,故意报给她一个假数字?最近不只新闻,连电视上都报道了,她想不知道也难。

“你买这么贵的首饰做什么?”

徐雁菱有些不认同。

这可是两百多万啊,哪怕是她,手上也没有这么贵的首饰。

罗宝珠已经具备随随便便就能出手买两百多万的首饰的财力了吗?

即便具备,也应该节省一点嘛!

“这么贵的东西戴在手腕上,万一磕着碰着,弄坏了多可惜。”

听闻两人气氛不愉快的对话,罗玉珠一双大眼睛在两人身上流转,她大概也意识到不太对劲,连忙将手镯取下来,不敢再戴着,怯生生望向罗宝珠。

不停摇头:“不要,我不要。”

罗宝珠抓紧她的手腕,重新将手镯戴到她手上。

哪怕是过苦日子的这些年,罗玉珠也没干过多少活,十指仍旧是不沾阳春水,皮肤保持得很好。

这双手白皙又漂亮,生来应该戴着好看的珠宝。

罗宝珠静静握着罗玉珠手腕,轻声又坚定地说:“没关系,你值得。”

从此之后,罗玉珠的人生有了最珍贵的两样东西,一件是大哥送给她的布娃娃,一件是小妹送给她的翡翠手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