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章 授另一个人以柄(第3/3页)

“你觉得呢?”佟文瀚把问题还给他,“从一个律师的角度出发分析。”

叶行笑了,遵命照办:“从一个律师的角度出发分析,我觉得那一位现在做的,更像是在进行一种‘压力测试’。您的当务之急,也不是对抗,而是‘管理’。”

佟文瀚重复:“管理?”

叶行说:“对,他要找一个现在不用,但随时能用的东西,您需要的也是同样的东西。”

“比如什么?”佟文瀚看着他,似乎来了兴趣。

其实心中或许已有猜测,比如那些通过“白手套”进行的操作,捅出去都是丑闻。但那就是同归于尽了,甚至伤敌八百自杀一千,对自己根本没好处。

而叶行完全空对空,说的竟然也是同样的意思:“我们内部对话也不用粉饰什么,差不多每家航运公司法务部里都有的问题,我跟您都很清楚。但您是法务部的领导,会直接追究您责任的那些显然不合适。而且,您又是公司的股东,可能影响到公司股价的也不合适……”

佟文瀚渐渐失去耐心,催促道:“有什么就直说吧。”

叶行这才道:“比如,只牵涉到那一位的,或者他家里人的案子。”

佟文瀚笑了声,不禁失望,还当他有什么高见。

何维明自家的案子要么经由家族办公室处理,要么另有律师负责,根本不会通过公司法务部,如果真有机会,自己早就抓住了。

但他刚要开口打发叶行走,却又突然想到了什么。

其实,是有的。

叶行看着他,也知道他想到了。

几年前,何劭言的那起帆船事故。

就像佟文瀚说的一样,人受伤的这部分是由何维明聘请的私人律师全权处理的,完全与公司法务部隔绝。

但那艘参赛帆船“嘉达二号”为公司所有,至今仍有一份保险调查的结案报告归档在系统中。

进入法务部之初,叶行就找过这份材料,能找到的也只有这么一份材料而已。

薄薄数页,其中大多是模版条款,最终调查结论是单纯的意外事故。包含的信息也实在有限,他能看出来唯一的破绽只有时间。那起事故发生在那一年十二月的香港环岛赛上,而到了次年一月调查就结案了。

保险调查一般会持续几周到一年不等,按照这个事故的级别来说,快得有些异常。

佟文瀚也是经历了那件事的人,思路同样演进到此处,给他解释:“这案子结束得快,其实是公关部的意思,当时媒体又有人在讲那个传说,江难冤魂索命,对公司的声誉和股价都有影响。而且,那一位也不想让陈太的压力太大了……”

两项解释似乎都合情合理,为了公司,为了陈怡桢,何维明在保险赔偿上做了很大的让步,换来一个迅速结案的结果。

直到这一天,这一刻,叶行开口质疑:“如果不止是这些原因呢?”

话说出来,他分明看到佟文瀚眼中的精光闪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