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章 岸上的规则(第2/3页)

这事雷丽没法在旁边帮腔,陆菲一个人面对领导,总觉得自己不会讲话,越说越错,也不好继续往下问了。她只得道谢,道别,然后退出来,再出发去下一站。

*

下一站是海事大学,雷丽带陆菲去找那个海商法教授。

其中的关系拐弯抹角,是她认识的一个实习生的男朋友的研究生导师。

陆菲听说,再次表示钦佩。雷丽总是有办法,什么人都能找到。

那位教授看上去快六十了,和和气气地在办公室接待了她们,但也没太当回事。

考虑到公司的制度,陆菲隐去了具体信息,用“大副”和“船东”指代,讲了一下事故的大致情况。

教授听她说完才认真起来,毕竟案值不小,而且还是个挺值得研究的法律问题。

陆菲接着向他请教:“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,在这一类事故当中,船东会更倾向于把损失定性为’共同海损’,但对于当时做出决策的大副,认定成’单独海损’才是更加有利的?”

教授看着她,笑着肯定:“来之前做过点功课啊。”

而后拿了纸笔出来,给她做了简单分析,在两种情况下,大副分别要面对什么,更加确定了她的想法。

对大副来说,如果损失被定性为单独海损,意味着整个事件被看作是一场不可抗力下的意外事故,船东和货主各自承担损失,调查也会很快结束。

而对船东来说,将损失认定为共同海损通常比认定为单独海损更有利,因为可以把船体维修以及其他处理事故的费用分摊给货主,这部分损失一般来说是比十几条集装箱的价值更大的。

但共同海损的本质,相当于是在主张这些损失是由一个“有意且合理”的牺牲行为造成的,这就会将调查的焦点引向当时船上的指挥者。代替船长行使职权的大副会受到格外严苛的审查,货主的保险公司为了拒绝分摊,会将其决策和执行的每一个步骤都放在放大镜底下,千方百计地寻找其中可能存在的过失,用来打破共同海损成立的条件。

而且,共同海损的理算过程也比单独海损漫长得多,就算最终没有发现过失,这个冗长的、对抗性的调查本身,就可能影响大副的正常工作和未来晋升。

陆菲听着,也跟着笑了。笑得几分轻松,因为总算回到海上的问题,她不再像个傻子。也笑得几分沉重,因为她从一开始的想法就是正确的。在这一次事故当中,作为雇员,作为直接责任人,她和船东公司的利益并不一致。

她问教授:“那这种情况,我是不是应该自己请个律师?”

“最好呢是自己请一个,”教授回答,又问,“船东请的律师是哪位?”

假设到了这里,终于还是得走进现实。

陆菲如实回答:“叶行,至呈所的。”

教授沉吟,然后开口说:“那我建议这位大副还是好好跟船东公司沟通一下吧。”

陆菲一时无语,所以真是碰上业内皆知的大拿了吗?

教授看出她的想法,解释:“其实我们学院就有法律援助,但做的都是海员劳动纠纷、渔船之类的小案子。海商法圈子不大,而且壁垒分明,能做高级别案件的律师就那么几位。我不是说没有差不多水平的律师哈,只是很难找。就算找到了也很贵,你付出去的钱,跟你想要争取的利益相比,不值得。就算你真愿意付这个钱,律师也未必愿意为了一个船员去对抗船东和保险公司,人家其他案子可都是这些大公司给的。但你要是不在这个圈子里找,其他律师碰上这种案子,可能连门朝哪里开的都摸不清。”

陆菲听着,点点头。她可以理解,这件事终究还是得遵守岸上的规则。

她向教授道了谢,没再多说什么,和雷丽一起出了那栋教学楼。

两人都是从这里毕业出去的,此时走在校园里,算是旧地重游。

航海技术和轮机两个专业实行半军事化管理,暑期仍旧有穿着蓝白色制服的学生走来走去。陆菲看着他们,不禁想起多年以前,那个时候,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,这个地方收留了她。

看看时间,差不多到了晚饭的点,她们在学校附近找了家小店吃饭。到处跑了一整天,这时候都有些累了,再加上每一处都不顺利,两人在餐桌上没说几句话。

正吃着,陆菲收到罗杰发来的消息,说坍塌的集装箱堆垛已经清理完毕,船体受损的部分也做完检测,开始维修了。

陆菲知道船此刻还停在港口,维修期间需要船长在船上,但也不是完全走不开。

她把手机拿给雷丽看,说:“你不去瞅瞅他?”

雷丽眼都没抬,回答:“不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