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杂家(与张可为君合作)(第12/13页)
今若夫申韩商鞅之为治也,挬拔其根,芜弃其本,而不穷究其所由生,何以至此也。凿五刑,为刻削,乃背道德之本,而争于刀锥之末。斩艾百姓,殚尽太半,而忻忻然常自以为治,是犹抱薪而救火,凿窦而止(从王念孙校)水。(《览冥训》)此处批评法家,说他们拔根弃本,盖因他们只讲“法”“术”,不讲“道”“德”。“道”“德”是本,法术是末,所以法家是“弃本”“争末”。
第五,人若能见本知末,则可谓知“道”“术”。《淮南》说:
见本而知末,观指而睹归,执一而应万,握要而治详,谓之术;居知所为,行知所之,事知所秉,动知所由,谓之道。(《人闲训》)
被服法则,而与之终身,所以应待万方,览耦百变也。(《要略》)
人的知识有限,事类变化无穷,所以必执一而应万。这“一”必是不变而能应变的“本”,即是“无为”的道。若墨守先王之迹,不应变化,则犹之乎刻舟求剑,以为国则国危,以为身则神伤。如能得道而执之,应乎变化,为国持身,皆可无累。故云:
无为以持身,其身无忧;无为以治国,则国强。(《诠言训》)
这种本末说的道术统一论,起源于《天下篇》,而成立于《淮南》。后来用本末体用之说,以融合不同的学说者,都是应用《淮南》的方法,也可说是应用杂家的方法。
七 【汉代其他各家之杂家倾向】
秦汉是中国政治大一统之时代,也是中国学术界大一统的时代。不但当时的杂家,是专门采各家之“长”,舍各家之“短”,以图融合各家为一;即当时其他各家亦都有这种倾向。当时各家,可以说是都有杂家的倾向。细找汉代思想家中间,实不见有一个纯粹某家之人物。唯以有些人虽杂而尚能保持某家自己的立场,所以虽杂而尚不为杂家。
司马谈“学天官于唐都,受《易》于杨何,习道论于黄子”。(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)他论六家要旨,对于各家,多有褒有贬;唯于道家,则有褒无贬。历来都说他是道家,但他的杂家倾向,很是明显。他说:
《易大传》:“天下一致而百虑,同归而殊途。”夫阴阳、儒、墨、名、法、道德,此务为治者也。直所从言之异路,有省不省耳。(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)
这是他对于百家之学之态度,也就是他的道术统一说。他认为百家之学之差异,不过是“所从言之异路”毕竟还是“殊涂同归”。他又批评道家外之五家说:
阴阳之术,大祥而众忌讳,使人拘而多所畏。然其序四时之大顺,不可失也。儒家博而寡要,劳而少功,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,列夫妇长幼之别,不可易也。墨者俭而难遵,是以其事不可偏循。然其强本节用,不可废也。法家严而少恩,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,不可改矣。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,然其正名实,不可不察也。(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)此认为各家均有其“不可易”的独特的主义。这是杂家的态度。
司马谈又以为道家的好处,即在于自己的主义外,又能兼收别家之长;他说:
道家使人精神专一,动合无形,瞻足万物。其为术也,因阴阳之大顺,采儒墨之善,撮名法之要,与时迁移,应物变化,立俗施事,无所不宜。指约而易操,事少而功多。(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)
胡适之先生作《淮南王书》,即据此段,证明道家即是杂家。其实这段所表示者,乃是一个有了杂家倾向的道家所理想之道家,与纯以老庄思想为宗主之道家不同。真正的道家,还是道家,不能说他是杂家。如说道家即是杂家,则老庄将何所归?
董仲舒是汉代儒家的宗师。在他那时候,天下统一已久,礼乐制度的建设,使儒家学说占了上风。但是百家之学,仍未完全断绝。董仲舒又提出了一种统一方术的办法。他说:
《春秋》大一统者,天地之常经,古今之通谊也。今师异道,人异论,百家殊方,指意不同;是以上亡以持一统,法制数变,下不知所守。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,孔子之术者,皆绝其道,勿使并进;邪辟之说灭息,然后统纪可一,而法度可明,民知所从矣。(《汉书》卷五六《董仲舒传》)
其说有似荀子,而以“孔子之术”代“王制”。不过他所讲的“孔子之术”,实包含许多家的学说。在他的《春秋繁露》里,我们可以找到道家、墨家、阴阳家等的学说。董仲舒的学说是很有杂家的倾向的。他所主张之方术统一说,固然有似荀子立王制为“隆正”,以收服各家;但他暗地里却把这“隆正”自身,即所谓“孔子之术”,参加上了道、阴阳等家之成分,这是他与荀子的不同了。